劲旅环境(001230):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李琳) 全球微头条

2023-04-29 06:13:33 来源:中财网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资料图片)

作为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2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等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对会议议题进行认真审议,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现将2022年独立董事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年度参加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李琳918005
2022年度,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 9次、股东大会 5次,本人均按规定出席了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审议程序。在董事会决策过程中,本人认真审议会议材料,主动了解相关情况,深入核查所需决策事项的背景、市场情况及法律法规等,就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为董事会的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二、2022年度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2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一)2022年 3月 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对《关于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关于公司 2021年度审计费用及聘任 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预计 2022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对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2年 8月 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2022年 8月 2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对《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2022年 11月 25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对《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2022年 12月 1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重点对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和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现场交流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利用专业知识主动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向公司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

四、专门委员会工作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任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详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审议了公司的定期报告、内审部门日常审计,审查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实施了有效的指导和监督,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公司 2021年度审计费用及聘任 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批准报出最近三年财务报告及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批准报出 2022年1-3月审阅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等事项。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与执行情况,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 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等事项。

(三)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团队成员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等事项。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本人积极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下属委员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客观、公正的判断,独立行使表决权,基于客观事实和相关法律规章,形成审慎的独立意见;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监督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信息,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等义务,有效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

六、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以上是本人 2022年度履职情况,感谢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相关人员的积极支持与配合。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原独立董事:李琳

2023年 4月 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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