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动“菜篮子”!真“刑”-当前速递

2023-04-28 12:09:32 来源:多彩贵州网


(相关资料图)

(通讯员王红)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米袋子”“菜篮子”“饭桌子”......看似琐碎小事,却关乎每个人的健康。在《食品安全法》修订施行后,我国食品安全整体状况明显好转,但总有那么一些人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近日,威宁县公安局草海分局、森林公安局快速反应,主动出击,破获一起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案,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1名。

4月17日,草海公安分局接报警称:中水镇有人非法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接报警后,草海公安分局与森林公安局立即组织警力开展调查。经查,威宁县中水镇上寨村村民董某某非法销售不符合检疫条件的牛肉。在了解情况后,民警立即前往董某某家中将其抓获,现场查获腐烂变质的牛肉350公斤。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董某某对其非法销售不符合检疫条件牛肉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董某某因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下一步,威宁公安将严厉打击涉嫌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净化食品市场,让群众吃上安全肉、放心菜,全力保障全县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法律讲堂:第一百四十三条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标签:

Copyright ©  2015-2022 西南快报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皖ICP备2022009963号-8   联系邮箱:39 60 29 14 2 @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