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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梁河县检察院团支部——荣获“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
近日,共青团梁河县委员会作出表彰决定,梁河县人民检察院团支部喜获“梁河县五四红旗团支部”荣誉称号。
一直以来,梁河县人民检察院团支部立足检察职能,围绕团的根本任务、政治责任、工作主线,主动担当作为、服务大局,彰显青年的使命与担当。
梁河县人民检察院团支部在青年干警的思想政治学习、知识储备提升、业务技能提高、自身素质能力等方面下功夫,通过开展梁检青年论坛、青年读书分享会、道德讲堂等活动,搭建学习锻炼、展示交流的平台,让青年干警学本事、长本领,练就真功夫,不断提升自身能力素养。
梁河县人民检察院青年干警坚持“实”字当先、“干”字当头,在各自岗位上踏实奉献,积极进取,青年干警将目光聚焦于民生领域,以生态检察作为工作重点,投身环境公益保护,参与破坏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开展环境保护志愿行动,净化生态环境,共同助力环境保护。(蔺应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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